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家梁 通訊員 周榮花
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切實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,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校園欺凌行為,近日,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多名法治副校長深入轄區(qū)內(nèi)普定縣第四小學、化處中學、龍場中學、坪上中學等多所中小學,開展以“遠離校園欺凌 守護青春之路”為主題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,將法律“及時雨”送到師生身邊。
“同學們,你們知道嗎?給同學起侮辱性外號、故意孤立同學、在網(wǎng)上發(fā)布同學丑照進行嘲諷,這些看似‘小事’的行為,都可能構(gòu)成校園欺凌,甚至違反法律!”在各學校的法治課堂上,法治副校長們結(jié)合青少年的認知特點,摒棄生硬的法條宣講模式,采用“案例拆解+法條解讀+互動問答”的生動形式,精準對接校園安全需求。

講課現(xiàn)場。
針對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中關于校園欺凌的最新規(guī)定,法治副校長們重點解讀了第六十條核心條款,明確指出以毆打、侮辱、恐嚇等方式實施的學生欺凌行為,一旦違反治安管理,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處罰,即便未滿14周歲無需承擔行政拘留等處罰,也會被采取相應矯治教育措施。同時,著重強調(diào)學校在發(fā)現(xiàn)嚴重校園欺凌事件后,若未按規(guī)定報告或處置,相關責任人員將被依法處分,讓師生清晰知曉校園欺凌的法律邊界和各方責任。

學生積極參與互動問答環(huán)節(jié)。
宣講過程中,法治副校長們結(jié)合本地及周邊發(fā)生的真實校園欺凌案例,深入剖析肢體欺凌、言語欺凌、社交欺凌、網(wǎng)絡欺凌等多種表現(xiàn)形式的危害性,破除“未成年人違法無責任”的認知誤區(qū)。在互動環(huán)節(jié),通過“情景模擬”讓學生現(xiàn)場演練“遭遇欺凌如何拒絕”“怎樣正確求助”等場景,引導學生既要約束自身行為,不做施暴者、不做冷漠旁觀者,也要學會在權益受損時,及時向老師、家長或司法機關求助,用法律武器守護自身安全。此外,法治副校長們還向師生發(fā)放了法治宣傳手冊,設置“陽光心語箱”收集學生訴求,進一步拓寬校園欺凌線索收集渠道。
“原來隨口給同學起的外號可能違法,這次宣講讓我明白了什么能做、什么不能做?!薄叭绻龅狡哿瑁抑酪赂腋嬖V老師和家長,還要保留證據(jù)了!”課后,同學們紛紛分享自己的收獲。此次宣傳活動精準貼合校園安全需求,讓師生對校園欺凌有了更深刻地認識,為構(gòu)建平安和諧校園奠定了堅實基礎。
校園欺凌治理已邁入法治化新階段,此次法治進校園活動是普定縣人民檢察院深化“檢校合作”、落實法治副校長職責的重要舉措。下一步,普定縣人民檢察院將持續(xù)立足檢察職能,常態(tài)化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,不斷延伸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觸角,推動形成“家庭-學校-社會-司法”協(xié)同保護合力,用檢察力量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撐起一片法治晴空,護航青春不“迷途”。
編輯:張怡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