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(個人姓名或單位名稱)廬江縣勁凱勞務服務部:
因你(單位)在2024年12月12日違法跨越公路架設電纜,本機關于2024年12月20日作出了罰款人民幣柒仟元整(¥7000)的決定,決定書案號為寧交綜執(zhí)銀(09)罰〔2024〕006號。你(單位)逾期未履行義務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第五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催告如下,請你(單位)按要求履行:
1.履行標的:罰款人民幣柒仟元整(¥7000),加處罰款人民幣柒仟元整(¥7000),共計人民幣壹萬肆仟元整(¥14000)
2.履行期限:公告期滿之日起10日內(nèi)
3.履行方式:繳至中國農(nóng)業(yè)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川解放西街支行,賬號:29105001040002455
4.履行要求:全額繳納罰款與加處罰款
5.其他事項:無
你(單位)逾期仍不履行的,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。
你(單位)可向本機關進行陳述或申辯,本機關將依法核實。
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交通運輸綜合執(zhí)法監(jiān)督局銀川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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